第013版:财经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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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刮起风景区经营权回购风暴
封杀无序转让势在必行
碧峰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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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碧峰峡模式

  1998年1月,雅安市与成都万贯集团签订合同,在雅安市政府的监督下,依照保护、开发、建设、利用的原则,由万贯集团出资独家开发碧峰峡风景区,期限为50年,在此期限内,万贯集团付资源保护金500万元。这就是让中国旅游业界为之争执不休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碧峰峡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本,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授权一家民营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资源进行整体控制和开发,即旅游资源的国有民营模式。万贯集团由此创造了1+1>2的资源开发模式。

  碧峰峡模式的出现,打破了我国传统旅游资源国有国营的惯例,实现了旅游景区的三权分离,即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分离,是我国旅游资源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革新,它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巨大冲击,在旅游界引起广泛而激烈的争论,并成为许多景区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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