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说来,政府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须用“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两个推手。
一方面,让市场机制成为配置大学生人才资源的第一推动力;另一方面,政府也不应无所作为,中央要求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其实质就是运用“政策扶持”的另一推动力。
为此,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做出一个长期联动、接力式的制度安排,这些政策和制度安排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加大应届大学生到村“三支一扶”工作的扶持力度,而对于到村任职当村官的计划应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农村缺乏的是农业技术人才、教育师资力量、医疗服务人员,“三支一扶”正好切合农村需求,这项工作应加大力度。大学生村官计划则量力而行,不求数量,关键是以培养选择党政后备干部为宗旨。
建立健全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权利保障制度。要保证大学生在农村工作的稳定性,确保他们在挂职期间职位不会出现变更。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建立健全大学生到村工作的退出机制和通道建设。对大学生挂职期满后要有通盘考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挫伤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北京市规定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工作需要,本人也愿意,可以续签合同,继续留在村里工作;如果本人希望到其他地方发展,也可以自愿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在推行大学生到村工作时,要给予学校、乡村一定自主权。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对统一的选人标准后,应将选择权力下放到学校、院系和乡镇、行政村,只有实现对接,才能避免盲目性,选择最合适的人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作者为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