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工作理论和国际经验看,开展社会募捐确实是需要经过一定的行政乃至法律程序审批的。要是谁都拿个募捐箱上街“募”一把,非得把这个“准市场”给搅黄了不可。建议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专家委员会,能够参与将来灾后重建的财政拨款和慈善捐款,至少是后者的分配。并且给这个委员会一定的权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通过明察暗访,监督灾后重建款项的使用。
《广州日报》
罹难者成为国家记忆
国家哀悼日,让我们以共同的悲伤、共同的哀悼铸造国家记忆,奠基汶川大地震死难者的墓碑,也许此后30年,人们都无法愈合汶川大地震的伤痕,而在此前59年以来,没有何种灾难的悲剧体验逾越汶川大地震。汶川大地震死难者的墓碑将刻下:国家记忆属于她所集合的群体,属于权利永不舍弃、永不忘记的人民。
《潇湘晨报》
震灾报道不要拍马屁
现场采访时,不要总是把领导挂在嘴边。领导的好大家都知道了,不用再重复了。如果每个记者说话前都要表扬一下领导,到了乡镇一级的记者,开场白就太长了。“党中央、国务院、省领导、市领导、县领导、乡领导……”危机时刻,俗话、套话、拍马屁的话就免了。现在拍马屁真的不是时候,也不是地方。
《中国青年报》
哀悼日的国民教育价值
为特大灾难事故中的遇难同胞设立全国哀悼日,全国下半旗志哀,全国人民集体默哀,不仅彰显了对普通公民生命的高度尊重和珍重,同时无疑还是一次珍贵的国民教育。它同时兼具了国民认同感教育、同胞手足情教育、人道主义教育等多重教育价值。一位朋友说,这次全国为地震遇难者默哀必将影响几代人。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因为第一次全国默哀已经记入了历史,所以除了在亲身经历的直接教育意义之外,它还必将通过历史教材的方式传递出长久的共同价值。
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