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有这样一份报告。”市物价局房价处有关负责人证实。但他表示,短期内政府部门不会制订新的《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这名负责人称,目前,重庆市物业管理执行的《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所依据的是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颇为蹊跷的是,由于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于2003年9月1日。“虽然在立法原则和基本思路上没有根本冲突,但我市的《条例》在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上,与国务院的规定有所不同。”
这名负责人表示,在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进行上调的可能性不大,“以免因考虑不周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造成部分冲突。”
而由于目前重庆严峻的价格形势,调整物管费政府指导价的过程也将更加慎重。南岸区物价局副局长冯杰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近期公布的《发改委年度计划报告》(草案)中,今年将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严格控制的规定。据此推论,今年政府上调物管费政府指导价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