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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物管企业酝酿上调收费
物价部门表示近期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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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岸物管企业酝酿上调收费
物价部门表示近期没有可能


  物管公司呼吁联手提高物业管理费———4月18日,一则消息让对任何“涨”声都高度敏感的市民,有些紧张起来。这则消息称:在南岸区2008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上,该区物管学会代表84家物业公司向市、区主管部门书面提交报告,要求上调物业管理费。

  《时代信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显示,该区青青佳苑、万寿花园两个小区,业已率先迈出了“领涨”的步伐。与此同时,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也向市物价局,提交了要求上调物管费政府指导价的报告,正待主管部门的回复……

  信报记者 龙丹梅/文 任君/图

  物管公司的口头意见

  上调物管费的消息来源于4月17日,南岸区2008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

  南岸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梅敬参加了这次会议。他证实:在会上,参会的84家物管企业表达了上调物管费的意愿。理由是:因为物价结构性上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导致企业用人成本增加等原因,作为小区“管家”的物管公司多数处于亏损状态。

  据了解,目前南岸共有86家物管公司。按照资质和所评定等级的不同,它们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从0.4~3.5元不等。

  至于消息中提到的“由南岸区物管学会代表84家物管企业提交书面报告”一事,并未得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证实。南岸区物管学会一名赵姓工作人员,也在电话中以负责人在外考察为由,婉拒了信报记者的采访。

  梅敬表示,目前他们搜集到的,“只是物管公司一些关于涨价的口头意见。”但他同时证实,在会上,84家物管企业代表都表达了想上调物管费的诉求。

  据了解,小区物管费与小面价格、洗车费不同,不能由经营者单方自行定价,即使价格部门不打击,物管费的上调也很难通过“集体密谋”形式进行。南岸区物价局副局长冯杰告诉《时代信报》记者,目前我市物管费的收取标准,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

  按照这一模式:在小区刚刚建成、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的时候,物管公司执行的是由市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共同制订的政府指导价;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管费则由物管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事前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下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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