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版:财经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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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股权质押第一单诞生始末
投资公司能否涉足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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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资公司能否涉足股权质押?
工商部门:法律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旭能实业是一家外资公司,成立于去年8月。其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商贸;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2亿港元,和重庆商社的体量相当———作为全市流通领域最大的“商业航母”,重庆商社注册资本也不过1.5亿元。

  “旭能实业很有可能是外资借壳设立的投资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外资进入金融行业尚有诸多限制,因此借商贸之名行投资之实为较稳妥的选择。而其长达10年的质押期,可视作旭能实业进入环球石化相关产业的试探之举。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机构,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得到批准。

  对于投资公司涉足股权质押的现象,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处长周欣认为,目前只是初显端倪,但“法无明令禁止皆可为”。

  工商部门是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的法定机关,也是为企业提供动产抵押登记的法定机关。工商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网,可以为开展股权质押登记、信托财产登记等提供技术支撑。“下一步,市工商局准备和如税务、房产交易中心等的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将为企业构建一个有利于实现股权、财产权自由流转的渠道。”周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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