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3月30日《重庆商报》载,日前,歌手阿朵在北京中国国际时装周上为某品牌的发布会走秀助兴。其露脐装热辣装扮吸引了观众的眼球,可头上佩戴的那顶雷锋帽却招来了质疑。
露脐装代表着“性感”,未必就不能表示庄重;雷锋帽是“很严肃的东西”,未必就不能成为“很娱乐的东西”———这一切都与道德无关。再者,解放军的护耳翻毛棉帽只是某个特殊年代的某一特殊人群的标志性衣着,当时并没有被冠以“雷锋帽”这个名称,只是到了后来,人们才将之称为“雷锋帽”。可见,“雷锋帽”也是擦除和改写在它以前同样衣着的社会意义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变迁,为什么当代人就不能同样擦除和改写附在“雷锋帽”上面的象征意义,而赋予其新的个人的或社会的意义,使之变成“阿朵帽”或其他什么帽呢?雷锋凭什么就得垄断这种式样的帽子的象征意义的生产与再生产?
不错,雷锋确实是一个已经逝去的时代的“道德标杆”,但若仍然硬要把他当成当代人的“道德标杆”,则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雷锋所做的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当代公民所应该做的。何况,如老子所言,“圣人出,有大伪”———凡需要道德楷模的时代,往往都是堕落的时代。如果我们继续将雷锋作为“道德标杆”,只能说明从雷锋年代到如今,我们在道德上仍然没有进步或者进步甚微———所谓的专家以及普通大众对此事的“神经过敏”,确实也是我们的当代社会不容乐观的道德状况或曰“伪道德”现状最好的注脚。一个真正道德的社会又哪里还用得着什么“道德标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