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要闻
上一版3  下一版  
重庆鼓励推行城乡无差别低保
外地酒店转向进职校“抢人”
红色景区明起免费开放
去年我市红色旅游迎客超680万人次
川黔渝联手培训经典景区专业“管家”
人面桃花相映红
时代信报博客群:
 
重庆日报  |重庆晨报  | 时代信报  | 返回华龙网  
上一期  下一期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8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草案)》今日审议
重庆鼓励推行城乡无差别低保

  信报讯 (记者 颜安 陈敏) 今天,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对《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提出: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抹除”城乡低保差异。此外,《草案》还提出具体措施帮扶低保人员实现再就业。

  焦点 低保标准城乡统一

  我市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发展是重要任务。过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存在差距。

  正因为如此,《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乡生活水平差距的缩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率先统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此,市民政局称,低保标准应该是地区有别而不应该是城乡有别,因为在同一区域内,其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与消费价格指数应该基本相同。同时,农村居民虽然拥有承包地,但其承包地收益已体现在家庭收入的计算之中,不应在保障标准上再做区别。

  既然如此,为什么《草案》没有强制“抹除”低保的城乡差异呢?

  “我们认为,即便是在一个区县内,城乡差距仍将长期存在,因而按照‘工作机制城乡统筹、保障标准地区有别’原则,仅作鼓励性规定。”有关人士如此解释。

  亮点 从救助到就业扶持

  低保养懒汉,这是人所共知的现状,也凸显了现行办法存在漏洞的现实。“成为低保户的同时还能得到一些好处,如暖气费补助、每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和过节时期的社会救助,一些人宁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放弃就业。”七星岗街道归元寺社区某工作人员说。

  可是,在优惠政策已广泛实施并为社会各方接受之后,显然不宜直接取消。怎样才能让这些无偿获得救助的保障对象承担义务?

  《草案》提出,将相关优惠政策作为低保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予以保留,同时低保人员也有履行积极就业、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主动配合调查等义务。

  市民政局称,现代福利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引入工作导向型的激励措施,把现金救助与积极就业结合起来。因此《草案》在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应对城市低保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给予就业扶持;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同时,免收相关费用;对有一定生产自救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部门优先给予生产项目扶持,帮助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难点 如何核实家庭收入

  “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及饲养宠物观赏的人,不得享受城市低保。”原办法的这条规定,让一些低保户感到啼笑皆非。“担心我一个人太孤单,亲戚送我一条狗,怎么就成了不能享受低保的证据?”“空调是儿子怕我夏天太热买给我的。”

  实际上,这样的规定,根源在于无法核实申请人实际收入。一基层民政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法律没有给民政部门查询申请低保者存款等权利,在收入难以核实的同时,只能在家庭支出上做文章,因而才有了上述条款。

  《草案》删除了这条规定,市民政局表示,饲养宠物是否是用于“观赏”难以界定。此外,农村居民家中饲养猫狗等,有的完全是生活必需。

  尽管如此,保障对象如何确定,仍然是低保工作的一大难点。《草案》将原办法中诸如拥有空调、手机等电器及饲养宠物等6条不能享受低保的规定一并删除,仅规定“家庭资产状况、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市民政局坦言,这实属无奈之举。

  背景 低保急需立法规范

  2002年5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上个月末,全市约有84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去年7月,我市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使7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了农村低保,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不过,在低保工作逐步深入的同时,一些新问题逐步浮现,主要表现在低保收入难核实、监督处罚难落实、享受低保难退出、分类救助不明显、低保工作人员权利义务不明确,甚至出现骗保等现象。

  同时,农村低保虽然全面推开,但确定低保对象、核定家庭收入、审批低保待遇等内容亟待规范。

  因此,市民政局表示,建立一部既包括城市低保又包括农村低保的地方法规,将为建立城乡统筹、长期有效的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体制提供法制保障。

  立法重点惠及民生

  信报讯 (记者 陈敏) 今年我市的立法计划已经确定,将有14件地方性法规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中新制定8件。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今年的立法项目更倾向于社会类立法,同时,修订法规案所占比重也增大。

  据悉,今年我市的立法计划中,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有14件,包括新制定8件,修订5件、审查1件。

  新制定的8件地方性法规,主要是《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条例》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开文介绍,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草案)》就可以看出,今年的首个立法项目就锁定在社会类的立法上,包括《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都和普通老百姓息息相关。

下一篇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