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能不能减轻村级财政负担?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的,中央最初提出并村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最近几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很多地区,村两委干部工资由县财政补贴。其实,不是主要减轻了村级财政负担,而是主要减轻了县级财政负担。
减轻财政压力有必要,但是板子不应该打在基层。事实上,机构臃肿的问题主要是在县这一级,而不是在乡村。
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致力于精减上层、充实基层,现在的情况似乎刚好相反,县一级精简不了,就企图精简乡镇一级,乡镇一级精简不了就精简村这一级。在我看来,有点一级一级转移压力的味道。
不仅如此,合并还可能造成国家对农村公共建设投入的减少。比如说,“村村通”公路工程,合并之前,几个村的村部起码都要修到,合并之后,修到其中一个可能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有一种现象值得深思。有的省份,正在强力大规模推进迁村并点,意欲实现农民大量集中居住,以为经济发展腾挪土地空间。如果在没有城镇化的农村也推行这一做法,必然会导致农民生产、生活的巨大不便,而且还会进一步破坏中国乡村文化的风貌。
不仅如此,这无法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基层必然自动反弹,重设机构。有的地方,由于村民小组合并,“连一个管事的人都没有”,有的地方农民又自发重新选配了自己的组干部。在现阶段,我们很多地方的经济、技术、管理系统还不能满足“大村庄制”的要求。
总之,合村并组情况复杂,应该因地制宜,不能全国都走一盘棋,甚至是同一步棋。更不能以甩财政包袱的心态来强力推进。
项继权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