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全国两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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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刺激中国神经
规避《劳动合同法》 企业新招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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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避《劳动合同法》 企业新招不断

  从去年底以来,不少企业选择以自己的方式来“规避”新劳动法带来的风险。

  陈万志在一份提案中明确写道:中国近来劳动者群体性事件呈增加态势,而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或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改变员工劳动关系,以此规避和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主要发生在2007年的下半年,而且不仅限于企业,还波及到大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劳动者。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发生于2007年底的华为辞职门事件,而该事件也成为众多企业仿效的不良标本。而正在广州、深圳等地蔓延的小企业倒闭风潮,似乎也和新劳动法不无关系。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百人以上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群体性事件超过500起;据公安部统计,2003年,全国在岗、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等劳动者参与群体性事件为144万人次,占全国各类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次总数的46.9%,位居第一。还有,近年进入劳动争议法定处理程序的集体争议的情况看,也呈现出持续攀升、高位运行的态势。

  除此之外,新劳动法也助推了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朝人力成本更低的国家转移。在安永和普华永道等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了解中发现,原本设在中国的企业,有朝越南、印度转移的趋势。

  2008年2月,山东省的《经济导报》报道了烟台最大的韩资服装企业———烟台世刚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两个“兄弟”公司———世刚服装有限公司、世永服装有限公司的高管同时“失踪”,扔下一屁股的债务和高达数百万元的职工工资欠款的事件。该事件和一系列同样恶劣的事件,构成了2008年初中国经济界最为揪心的“韩企撤离”风暴,并引起了中韩两国高层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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