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版:速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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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小伙节俭一年为圆中国梦
究竟传播多少张“艳照”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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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究竟传播多少张“艳照”会构成犯罪

  来源:天涯杂谈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134334.shtml

  北京警方20日表态,如果通过网络打包传播200张及以上“艳照”,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见21日本报10版)。

  而据发帖网友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北京警方所称的“200张”和“1万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而对于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标准分别为“400张”和“2万次”。北京警方的发言似乎不够准确。而在网友的回帖中,不少网友也认为,对于法律问题,有关部门的表态应当更加严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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