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报告见底
■陈斌(湖北)
1月30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的“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公告。该公告公布了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金额,已完善的各项制度及被惩处的违法违规人数。(京华时报1月31日)
现实表明,国家审计是现有监督体制中一种被证明非常有效的监督手段,其公信力也广为公众承认与信奉。也所以,公众对国家审计监督寄予了厚望,期待以这种方式对央企垄断的强势地位形成有效地制约。在听证等手段不足以对垄断企业形成太大影响的情况下,公众的期望无可奈何地向审计部门过度倾斜。这种期望的最终结果无非是,尽可能避免央企内部腐败行为的发生,以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尽可能通过这种审计监督,消除垄断行业的虚高价格,还民生以更多实惠。
审计报告当然不可能包罗万象,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指望国家审计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审计报告起码应做到这么一点,那就是尽可能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这种公开,一方面建立在审计到位,对审计对象的所有工作一丝不苟的审计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对那些民众特别关心的问题理当尽可能公开信息,比如这次央企被处理的具体情况。再说,作为央企的潜在主人,公众有权获知更多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