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前,从1月20日开始,重庆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物价局对全市7家涉及市民基本生活商品的生产型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340余家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品种涉及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七大类。在临时价格干预时期,违法涨价者将被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
新年伊始,在去年全国物价大幅上扬滞后因素的影响下,消费品市场仍是“涨”声一片。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向各地物价部门下发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对食品和涉及民生的液化石油气等,发改委首次颁布“限价令”,我市启动干预措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是否能够遏制物价的飙升? 信报记者 刘茂颖
日常食品纳入“限价令”
2007年,重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了4.7%,这个数据虽然比全国平均涨幅低0.1个百分点,但仍突破了年初确定的3%的预期调控目标。这意味着,一年前持有的100元人民币,如今只能购买到价值95.6元的商品和服务。
“食品类价格上涨过快是CPI指数偏高的指导因素。”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称。而据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中低收入者日常生活中,食品类开销的支出达到了40%以上。因此,此次列入“限价令”名单的,除液化石油气之外,其余为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牛奶等和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日常食品。
其中,重庆粮食集团人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油脂公司、重庆天友乳业等7家企业,被确定为提价申报企业。在价格干预期间内,这些企业要提高产品价格,须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将提价方案书面报告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将在受理提价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的意见告知经营者。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同意申请。
此外,全市各区县共340多家企业(或连锁店)被纳入了调价备案名单。其中包括新世纪、重百等多家知名超市的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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