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巫山文物贩卖市场看似风平浪静的背后,却隐藏着更为可怖的危机———相关机构打击走私的能力难以得到实质性提升,而文物贩子的走私渠道却愈发严密起来。
信报特约记者 刘洪庆
无能为力的文管所
在对合法的文物收藏者的管理上,文物管理所是主角,警察只是配合工作。在巫山,县文物管理所除了要负责各支考古队的挖掘工作,还要负责看管博物馆内馆藏的3万件文物。
巫山文物管理所现有5男两女7名工作人员,40岁以下只有3人。在其下设的40个乡镇文化站中,每个文化站只配备文化专员1名,或者2名。
随着最后一支考古队撤离巫山县,2007年底的巫山县文物管理所内,异常安静。“我在清点文物。”文管所副所长裴健,隔着文物贮藏室的窗子,对记者说:“我实在忙得脱不开身。”
两年来,巫山县文物管理所分别联合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地方派出所抓捕盗宝者18人。该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徐昌勇说:“也只能抓捕盗宝人,走私贩卖的很难得到线报。”
徐昌勇解释说,巫山县文物管理所本身经费就少,给举报线人的奖励资金更少,2006年,为奖励一线人举报有功,所里研究了几天,“最终还是所长顶住压力,狠心拿出500元作为奖励。”
据悉,徐昌勇的月工资为810元,这是国家在划定公务员标准以后的工资标准,而“以前更少”。待遇低、工作辛苦,自愿到基层文化系统的工作人员非常少。在过去12年间,进入巫山文化系统的工作人员只有5人。
走私渠道更为隐蔽
与三峡文物充斥着国内文物市场不同的是,如今的巫山文物贩卖市场却风平浪静。2007年5至12月,7个月间,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查获的文物倒卖案件只有两例,且皆是盗宝案件。
巫山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潘维军表示,近年来,随着巫山警方对文物打击力度的加大,文物犯罪案件逐年减少。“首先,文物数量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发掘后,数量变得很少;另外,警方的打击,迫使很多文物走私方式变得更为隐蔽。”潘分析道。
荀宝表示,巫山县的盗宝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物贩卖渠道,皆为单线联系,“警察根本找不到这些渠道,我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渠道,可是同伙都不愿意对我说。”
潘维军也认同了荀的说法。他说:“现在的文物贩子基本上都是单线联系,抓捕起来非常困难。”与此同时,“国家在政策上,承认‘赠予’和允许‘私人收藏’的合法,这使我们在界定‘有罪’与‘合法’上难度很大。”
2001年,一名叫做甄玉清的外地文物贩子在巫山落网。然而,在后来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却实在是找不到贩卖的事实。最终,只有把收缴来的320件文物交给巫山文管所后,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尽管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大文物贩子。”潘维军说。
随着文物市场的进一步热化,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文物走私在方式和渠道上变得更为秘密。“利益驱使下,甚至有个别老百姓甘愿为其打掩护。”潘说。
“部分老百姓外出时,在行李中间夹几件文物,这种情况是最难抓的。”潘说。
法规执行不易
除此之外,重庆考古所所长方刚还谈到了文物保护的另一种尴尬。按《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土后收归国家所有。“但现实执行起来很难。”方刚说。
1993年,奉节宝塔坪、紫阳城等古墓区开工时,1000余古墓被当地老百姓一抢而光。“不少老百姓的理解是,挖到的就是自己的。”方刚介绍,考古队发掘一处遗址,要花几十天时间,而盗宝者只要几天甚至一晚上,就可以将一处遗址或一座古墓破坏得千疮百孔。
譬如早在2003年8月,一批盗宝者打着某大学考古队旗号,大摇大摆地进驻万州武陵进行“科学考察”。“一夜就盗走大批文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考古专家说。
综合以上3方面因素,作为三峡文物走私的源头———盗宝者,就有了像《鬼吹灯》中描述的那样一个“完美的结局”:胖子和大金牙继续在潘家院子做生意,混出了名堂。至于明叔,看破名利,带着阿香回到香港,平静地过着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