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今天在北京就“天门城管打人致死事件”发表声明:“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有关人士称,全国几十万城管人员大体分为两派:强硬的“鹰派”执法崇拜权力的威力,而温和的“鸽派”执法则主张亲民、文明执法。
———据《检察日报》1月22日报道
嘉宾名片
陈杰人
学者,现居北京。
城管分鹰派鸽派
偷梁换柱混淆正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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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富
重庆工学院教授 政协委员。
执法权限须界定
建立监督机制刻不容缓
最近,以湖北天门城管残暴打死公民,引发社会热议。1月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也对此天门事件作了回应,会议发布声明认为,“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
这种表态本是应该肯定的积极行为,但笔者注意到,在这一表态背后,有人又就城管执法倾向总结出两派:强硬的“鹰派”执法崇拜权力的威力,配备有盔甲、防割手套等精良装备,往往讲话蛮横、行动粗野;而温和的“鸽派”执法则主张亲民、文明执法,堵疏结合以疏为主,教育处罚结合以教育为主,能不罚款就不罚款,为弱势群体想出路谋生路。
粗略一看,这样的划分似乎很符合事实,这种办法借鉴了美国政坛的派别划分方法,让人印象深刻。可仔细分析,这种划分其实是很危险的———它通过对概念的偷梁换柱,混淆了正义与邪恶的区别,将邪恶的粗暴执法行为美化为一种意识形态派系,实在值得警惕和排斥。
众所周知,在美国政坛存在强硬的“鹰派”和温和的“鸽派”,尽管两派在很多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态度上迥异,但不管哪一派,其目的都是为了美国的利益,都强调尊重民主、依法办事。
而在中国的城管执法问题上,粗暴执法乃至残暴执法,其实质不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也不是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方式不同,而是十足的暴力和非法,它既践踏了法律的程序正义和基本规则,更是对全社会公序良俗和善良正义的违反,说得严重一点,像天门城管打死路人的行为,就是反人类的行为。
认清两种行为的性质后人们就能发现,粗暴执法和依法行政,与派系完全没有关系,以“鹰派”、“鸽派”来对城管执法粗暴与否来进行分野,实则是美化违法行为,值得全社会警惕。
将城管的粗暴执法美化为“鹰派”,很容易让人误会为这种执法方式依然具有正当性,只是“方法欠妥”,这样的托词,也正是长期以来有关部门纵容行政执法者违法行政的借口,它让各种违法行政行为大行其道,并得到其他公权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将城管的粗暴执法美化为“鹰派”,很容易让人误会为这种执法方式依然具有正当性,只是“方法欠妥”,这样的托词,也正是长期以来有关部门纵容行政执法者违法行政的借口。
天门事件发生并非偶然,在今年的提案中,我再次就这类队伍的管理提出必须规范的呼吁。
首先,我们觉得城管本身存在的法律依据就是欠缺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省市级的城市才有权组建这样的队伍,但现实是什么?小至街道、社区如今也组建起了这样的一支队伍,他们的存在本身就受质疑。
稍微有所调查的人都清楚,这支队伍的组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缺陷,其身份大多是通过各种渠道进入的无业人员。而在我们国家的大多数地区,对这样一支本身就存在一定缺陷的队伍,缺乏最基本的监督管理机制,这样的监管空白,具有极大的约束漏洞。你听说过受警察欺负可去找督察的,可你听说过谁受城管欺负有处投诉的吗?
相信已被闹得轰轰烈烈的天门事件将把城管带入一个公众视野,惨剧的发生将成为政府带来彻底整治和规范这支队伍的契机。20日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召开和公开道歉就已是一个好的开始。
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开始陆续取消城管队伍,由其他的职能部门来行使其权利。从最初严惩天门城管肇事者的呼声,发展到如今城管系统存废之争的话题。我们呼吁,对于城管这样一支特殊执法队伍是否具有存在的价值,政府应给予一个严肃的论证,如果确实有存在的需要,我们必须马上做的就是对其执法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对其执法行为进行约束监督。和公检法部门一样,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从最初严惩天门城管肇事者的呼声,发展到如今城管系统存废之争的话题。我们看到,天门事件背后更深层的矛盾逐渐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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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刚
重庆行政学院教授 公共管理学主任。
城管制度不可废
革新面目改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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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茂兵
市人大代表、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统一管理队伍
避免城管诸侯割据
“天门事件”从发生到现在,似乎已经调动起整个民众对于城管系统的对抗情绪,和很多人被顿时调动起来的愤怒情绪不一样,我即为这起执法人员严重无知的违法事件而愤怒,但更为因天门事件而冲击的整个城管形象而感到悲哀。
其实作为城市管理的核心,城管的职责就是使城市公共资源能够公平、合理、方便、合法地被公众享用,尽可能让城市不同阶层的市民各得其所。而城管执法部门就是维系城市运转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我想它的存在在现阶段是很有必要性的,如果真的要深纠城管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想应该不在制度本身,而在执行过程。
深层次来说“天门事件”,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综合执法还没有完全纳入法律轨道,城管执法的边界和管理的权限在什么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据我所知,旨在解决执法扰民和多重多层执法的综合执法,目前已经在重庆和广州试点,今年重庆就已经在三大领域启动了综合执法,相信这样的惨剧根源最终将随着综合执法的普及而得到清除。
愤怒之后,我们应理性的对待现有的问题:由于内部的管理松散,城管系统为天门事件付出了牺牲整体民众形象的巨大代价,被推之舆论的风口浪尖之时,整个系统必将痛定思痛,相信一系列整改方案不久将出台。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把目光注视到城管部门开始“自揭家丑”的态度和整改行动上,指责的同时,也希望民众能够再度有信心来面对天门事件后,城管部门将示众的新面目。
我们也应该把目光注视到城管部门开始“自揭家丑”的态度和整改行动上,指责的同时,也希望民众能够再度有信心来面对天门事件后,城管部门将示众的新面目。
“天门事件”尤如一根导火索,引爆了全国城管队伍执法长期存在的信任危机。城管部门真到了应该好好反思的时候了。近年来,在全国多个执法队伍中,来自城管的负面消息是最多的。我们用电脑在“百度”中输入“城管.粗暴执法”6字,可以得到的相关条目有1040000余篇!
导致这种现象是城管执法缺少法律依据?非也!我国已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是工作本身容易引起市民误解?不然!山东聊城、江苏淮安的城管执法不是很好地与百姓和谐相处吗?
目前,我国的城管人员配制很混乱。省、市、区、街道,各级都有自己的独立的城管执法队伍。执法队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行政事业编制,而更多的是社招人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这种独立与混乱甚至让某地还出现了轰动一时的“街道城管殴打市属城管,脱光市属城管衣服”的荒唐事。
我曾经亲眼见过城管队员把商贩违规的摊子当街砸烂,名曰“就地销毁”,这种行为,就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乃至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提高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整体形象,首先可以把城管队伍纳入统一管理,避免出现“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的现象。然后从狠抓“培训”和“惩处”两方面入手,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省、市、区、街道,各级都有自己的独立的城管执法队伍。执法队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行政事业编制,而更多的是社招人员……这种独立与混乱甚至让某地还出现了轰动一时的“街道城管殴打市属城管,脱光市属城管衣服”的荒唐事。
新华网友 IP:218.19.8*.*
“城管”执法的主体合法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新华网友 IP:60.23.17*.*
全国人民对城管一片骂声,原因主要是城市规划不合理,有个缝就建楼,建封闭高档市场、门市房。哪有小商小贩存活空间?但底层贫困人要生存呀。
网易网友 IP:122.0*.*
客观地说,近年来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群众深恶痛绝的“打、砸、抢、掀、吼、骂”等粗暴执法行为明显减少。但是,少数地方的城管人员依然信奉权力至上主义、暴力是维护权威的必要工具。
人民网网友 IP:202.100.20*.*
执法就是以法律为准绳,没有什么鸽派鹰派,该处理的不处理是违法、不该执法的去执法也是违法,这种提法本身就很可笑!
人民网网友 IP:201.100.19*.*
不能把城管说得一无是处,假设一下,如果没有城管,不知道市容会变成什么样子。现在要做的,是如何规范城管。
说起城管
委员都有很多话
信报讯 (记者 王珊) 昨日中午,虽然已是委员们的午休时间,但记者将天门事件的话题一抛出,七八位市政协都围拢过来,发表自己对天门事件的看法。
市政协委员黄林表示,天门事件必须引起政府的重视,不仅在当地,更应该为全国的城管系统敲响警钟。他说:“天门事件一发生,我和身边的很多委员都十分关注它的发展,这几天一直是大家私下热议的话题。”
对于天门事件,委员们的一致看法是,这一事件既然已经将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城管执法”推了出来并成为焦点,如何走出事件外在和内置的尴尬境地是值得政府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