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西部率先实现“应援尽援”
信报讯 (记者 黄光红 实习生 黄颖) 市财政局昨日发布消息:重庆基本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已在西部率先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据悉,去年,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合规定: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共同负担,区县财政对市财政下达的办案补贴经费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对此,市财政对法律援助案件在1000元/件的基础上再增加补贴100元/件。
据统计,去年市财政共投入法律援助办案补助1420万元,比2006年增长1.3倍;区县财政共安排法律援助经费721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170万元。加上中央补助的办案专款230万元,全市去年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合计达2370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8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