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小产权房像失衡的天平一样,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摇摆。自2007年6月份以来,有关“小产权房”合法性的争议几乎席卷全国。
尽管建设部于2007年6月18日对“小产权房”交易发出了风险提示,但成渝两地专家仍然借统筹城乡之际鼓呼小产权房合法化。2007年7月,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紧接着,在“中共成都市委第37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就地兴建建筑物”一条,让业界有了政策向好的揣测。
最终,国务院还是对小产权房“判了死刑”。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是3.95亿亩,农村非耕农用地3.83亿亩。曾任职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学者武建东认为,这3亿多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具备巨大的改造条件和改造利益,理论价值超过10万亿人民币。
陈武元认为,今后农民要向集约化、规模化、城镇化的居住状态转变已经是大势所趋,其房产的权属理应得到法律的承认,要使农民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他说,政府接下来要做的,应该是修改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规划和建设管理,而不能将小产权房一棍子打死。
当记者佯称是购房者,致电郫县团结镇一位村支书时,他立马表示:“现在还有房子,要买尽快,过了今年春节就不好弄了。”
末了,他补充道:“很安全,你大可以放心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