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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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管强制卖伞 你是谁的保护伞?

  

  

  ■苏立芬(河北)

  一把伞售价130元,商贩称只要买了这种“城管监制”的伞,就可以在街头摆摊。这就是虞城县商贩所称的“保护伞”。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河南商报》12月24日)

  在今年5月,兰州七里河城管对推出“城管牌冰柜”的解释是为美化市容,河南虞城县城管对“城管牌保护伞”的解释也是如此。当兰州七里河城管面对摊贩向媒体的投诉,坚称摊贩们当初购买时是自愿,今天河南虞城城管针对本地摊贩就被迫购买“城管牌保护伞”所做的投诉,也以“买伞纯属商贩自愿”来回应。

  接下来还会有多少相同的东西呢?当兰州“城管牌冰柜”出世,人们没有看到摊贩们坚决地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虞城,人们看到的是同一种状况。当兰州“城管牌冰柜”出世,人们没有看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有任何积极主动的作为;在虞城,人们看到的也是这一种状况。当兰州“城管牌冰柜”出世,人们没有看到当地人大代表出来保护他的选民的权益;很不幸,在虞城,人们看到的还是同一种状况。在兰州,整个事件来得轰轰烈烈,却去得无声无息;那么,在虞城,事情是否也会是相同的结局呢?

  如果充满热情的表达与期待,换来的只是“无言的结局”,那么受挫的将是公众参与公共事件的热情,损伤的是政府公信力。“城管牌保护伞”显然反映了公权力的不公、不义,更直接伤害了公众的利益!那么,人们是不是可以有一个更具体化的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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