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又近,农民工再次面临一个尽管陈旧却依然沉重的话题———讨薪。
接连发生的农民工异地讨薪被打事件,折射出重庆异地维权体系之尴尬:司法、劳动保障、农业以及工会均有负责农民工事务的机构,但最终效果却仍然难以让人满意。
耐人寻味的承诺书
11月30日,距重庆千里之外,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重庆开县汉子李远泽,一大早便与几位农民工工友,坐在了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道隧项目部(以下简称兴托公司)前。他们怀揣两样东西:一纸兴托公司分期支付欠薪的《承诺书》,一份领钱回家过年的希望。
30分钟后,这两样东西砰然落地。
“十几个壮汉冲过来,一言不发,抬脚就踹。”李远泽回忆,仅两分钟,工友何伟和潘建华便被“放倒”在地,呻吟不止。暴烈的场面,甚至引起了不少当地人的劝阻,“不然被打倒的民工还要多”。混乱中,李远泽记住了四五个保安的面孔,也没忘记以最快速度掏出手机报警。
当相隔不远的凉城县桥东派出所警察赶来时,十几个壮汉已全身而退。
凉城县桥东派出所随后证实,3名重庆籍农民工被兴托公司有关人员打伤,并入院治疗。同时,该所也表示并无农民工打人证据。
兴托公司副总裁庄文贵在解释农民工讨薪挨打的原因时称,是因对方挡住了公司另一名副总裁乘坐的轿车。
一地狼藉中,面对警察的讯问,衣衫褴褛的农民工掏出一纸《承诺书》。该《承诺书》载明,兴托公司拖欠这些农民工“重载高速公路挖孔桩A16标段110万元施工人工费”,并承诺拖欠费用分两次支付———10月5日,公司先期支付50万元;11月30日,支付余下60万元。
事实上,这份承诺并没有按期兑现。直到11月5日,重庆农民工才拿到第一笔欠薪:30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这份所谓的《承诺书》末尾,还追加了一条条款:李远泽应承诺所属人员,于10月24日17时起,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上访闹事。如违反上述约定,兴托公司将每天扣除10%的应付款项。
万般无奈求助家乡
据李远泽回忆,当初是他带着120余名开县与城口老乡,到内蒙古草原“讨生活”。但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工程早在7月份就结束了,只是工钱一直没给。”
12月1日,李远泽与几名农民工代表,再次来到了凉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光我一个人都不记得跑过多少次县劳动仲裁委。”李说,他和该县劳动仲裁委主任刘忠结下了“不解之缘”。
刘忠当即表示,下午或次日上午,前往兴托公司调查情况,力争促成双方协商解决。
直到12月2日上午,重庆的农民工们,都没有见到该县劳动仲裁委的调查人员。下午,他们却意外等到了兴托公司要求协商的电话。只是,当天的协商没有任何具体结果。
晚上,绝望情绪在这群远离家乡的农民工中蔓延,有人提议向家乡的新闻媒体求救。随即,一份签满120余名农民工姓名的求助信,紧急传真到了数千公里之外的家乡重庆。
12月3日,重庆某报刊登了这群农民工的遭遇。凭借互联网,这则消息被众多网站转载。
就在这一天,事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兴托公司急切要求再次谈判。
带血的“意外之财”
与之前的协商无果而终不同,12月3日的谈判效率惊人,当场即签订了《付款协议书》。
鉴于之前各项事实清楚,这份《付款协议书》极其简单,仅仅只是一个付款时间表。即2007年12月8日前,支付工程拖欠款50万元;明年1月20日前,支付最后工程拖欠款30万元。
令李远泽都感到意外的是,已不抱希望的施工队半年来的误工费、机械停工费、违约金,以及被打民工的医疗赔偿等费用38万元,对方都平静接受,并写入《付款协议书》,支付期限是明年2月2日前。
谈判中唯一的争执,发生在兴托公司要求该协议生效后,之前所签订的一切协议立即自动失效。似乎意识到什么的李远泽却坚持,“如该协议未履行,则以往所签协议依旧有效”。最终,此条款写入《付款协议书》。
至此,兴托公司最初的110万元欠款,经此风波,变成了148万元欠款。
当落笔签下自己的大名时,李远泽“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他认为自己替大伙争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尽管“这笔意外之财里有着自己弟兄们的血和泪”。
只是,他的笔尚未放下,对方便提出一个附加要求:拿到第一笔钱之后,李远泽须立即负责向媒体发布消息,最好是“澄清事实,挽回影响”。
4天后的12月7日,李远泽拿到了《付款协议书》中的第一笔50万元欠款。
维权体系如九龙治水
拿到欠薪后,李远泽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打电话。这与他当时遭遇欠薪以及讨薪被打之后的反应,如出一辙。
李远泽的举动并非孤例。有调查显示,如李远泽这样的农民工,目前在重庆有700万之多,其中一半以上在市外工作。在外省市务工的农民工,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首先告知的就是家乡亲人。然而,作为个体的家乡亲人,对权益受到损害的异乡亲人,除了情感上的慰藉,难有任何实质上的帮助。
政府、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在农民工维权方面的缺位,再度被重新审视。
事实上,作为传统劳务输出大市,重庆很早就开始构建集农民工管理、服务、维权于一体的综合体系。并且,这一努力也得到了相当程度上的体现。
重庆市农民工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罗祖斌,在面对重庆究竟有多少部门和机构在负责农民工事务的问题时,也颇费了一番思量。最终,他粗略的按照职能划分,列出了四大系统:司法、劳动保障、农业以及工会。
按照这四大系统涉及农民工维权的基本职能,司法部门主要负责法律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仲裁;农业部门负责涉农关系协调、基本权益认定;工会则负责协调劳动关系、直接负责维权。
“仅把这四大系统中各个隶属机构归置到一起,就是一个小政府。”重庆工商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一位教授如此评价。而这庞大的综合体系不仅仅横向存在于市级层面,在各区县、乡镇,都会有与之对应的纵向机构配制。“这是标准的‘九龙治水’。”该教授说。
维权尴尬再度被放大
“所有这些机构,很大程度上都是为异地农民工所准备。”重庆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蒲舰坦称,尽管被视作农民工的“娘家人”,但重庆市总工会对异地农民工的维权作用很是有限。
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就是异地维权成本过高。他所指的成本,既有经济成本也有非经济成本。此外,由于工会属于群众组织,没有任何执法权,即使到达事发地,也只能起到协调、督促作用。
“单纯依靠法律,又会出现制度钳制。”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贾锐解释,按法律援助的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法律援助应到事发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一般只有规模和影响较大的异地维权,农民工输出地法律援助机构才会介入。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此类案件的立案管辖权一般在案发地,即使输出地司法机构介入,也只能在行动中起辅助作用,甚至没有侦查权。
贾锐举例,今年6月29日,重庆农民工在广东发生讨薪被打事件,重庆先后派去数支农民工维权小组,都只起到协助和督促作用。
为了改变农民工异地维权的尴尬现状,重庆曾在大型集中劳务输出行动中,异地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但这些工作站是临时机构,会随着援助行动的终止而撤销,很难对在外地务工人员起到长期效力。于是,开县、云阳等农民工输出较多的重庆区县,尝试在广东、浙江集中输入地,设立长驻法律援助工作站。但由于可预见的地方保护主义,长驻站维权工作开展依旧艰难。
李远泽等人内蒙古讨薪被打事件,虽经重庆本地媒体曝光,但肩负为农民工“直接维权”重任的重庆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却并不知晓。
“九龙治水,群龙无首”的尴尬,再次在农民工维权问题上被放大。
“省际联动”值得借鉴
“输出地希望通过异地维权,达到保护农民工的目的,是一种路径错误。”贾锐认为,从现实出发,只要是异地维权,就难免出现某种意义上的对立情绪。这种错误路径设计得越精巧,反作用就会越大。之所以会出现异地维权,根源还是地方保护主义,因此突破的路径也应该着眼于打破地方保护。
在这方面,同是劳务输出大省的四川已经走在了前面。据重庆市总工会相关人士透露,11月2日,同是在内蒙古打工的40名四川资阳籍农民工讨薪被打。四川省总工会第一时间获悉此事并迅速做出反应,很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和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就已到医院对受伤民工进行了看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劳动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农民工当即拿到了被拖欠的20万元工资。
而这一切,均得益于2004年四川省总工会发起成立的“省际间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
据该人士称,该机制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将“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充分相信当地工会和相关部门,并密切配合。进入该体系之后,省际间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持高度的互动性。一般性的维权,根本无须输出地派员亲往,几乎是全权交由事发地处理。
“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机制。”该人士如此点评。
12月18日夜,记者发稿前夕。李远泽再次打来电话,告知他和施工队已撤离内蒙古,现正在河南省某地。他最为关注的是,记者能否就兴托公司“挽回影响”的努力进行报道。
但对剩余的68万元欠薪能否拿到,李远泽依旧没有把握。
信报记者 陈波/文